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发展有规模有效益的风能、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党中央、国务院对以地热为代表的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山东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2个政策性文件,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热能开发利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实际结合,滨州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方案》,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指导更好地开展工作。
作为主管部门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推进地热资源专项规划编制,征求了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和社会意见,已完成专家评审论证,划定重点勘查开采区8个,面积1837.9平方千米;设立勘查区块209个,面积742.2平方千米;开采区块77个,面积93.4平方千米,有效支撑地热产业发展矿权需求。加强调研,积极对接国有企业和县市区,全面掌握地热开发需求,有序推进地热探矿权投放。配合市发改委开展示范工程创建,遴选16个中深层地热工程申报省级首批示范,涵盖供暖、温泉洗浴、养殖3类应用场景。同时,协调安排山东省地矿局第二水文队为沾化等地热重点开发县区和滨州新能源集团等国有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助推地热能开发利用。
滨州市位于地热资源富集区,开发利用条件好,但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目前尚处于摸索探索和起步阶段。要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积极争取省级地热勘查专项,有序投放地热探矿权,指导县区加大财政投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地热能勘查开发,对地热地质条件好、开发利用需求大、应用前景好的地热田开展地热调查评价和深勘细查,进一步查清资源家底。要有序投放地热矿业权。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有序推进矿业权出让。加强地热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有关县区完成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建设“井下无干扰换热、取热不取水”实验工程。联合发改委打造高铁片区“地热能+”示范工程,共同抓好全市地热能示范工程创建,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为全市地热能合理开发利用、打造多元应用场景、服务双碳战略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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