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些年,很多买房人从买房难、贷款难、精装难、交付难一路走来,往往最后“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后群众办证难问题,近日,滨州印发了《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滨州市新建商品房实现了“收房即拿证”。
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会议要求,构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和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山东考察时讲话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
对于购房群众,在交接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拿到“红本本”,直接避免了以上因种种原因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从而阻碍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等相关事宜,产生矛盾纠纷的问题。这不仅实现了业主住权与产权同步,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真正让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
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收房即办证”时间。在集中交房的时间内,根据购房人需求安排现场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相关办证材料、提供场所、设备;不动产登记联合税务部门延伸登记系统、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购房人、开发企业、登记机构三方联动实现“一手拿证,一手领钥匙”。
目前,滨州市已全面开展新建商品房全预告登记,通过嵌入申请、系统推送、部门联办等方式,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同步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在完成网签备案后,将预告登记所需资料和网签备案结果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预告登记并核发电子证明。实现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同步申请,全程网办,实时共享。
秉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理念,滨州优化服务举措,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和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还将进一步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推行“多测合一”,全面提升房地产领域为民利企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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