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据作为一种全新生产要素,正在重新塑造各行业的发展模式。2024年9月9日滨州市正式出台了《滨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这一举措不仅标志着滨州市在数据治理和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又一次突破,也为全市探索数据要素价值化开启了新篇章。
当前,数字化发展呈现出“互联、物联、数联”三期叠加、融合发展的整体态势,互联业态充分发展、物联业态方兴未艾、数联业态待开新局。而在这一轮如火如荼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安全、合规、高效地开发和利用数据的价值也成为数据要素市场热议和思考的应有之义。实际上,供求失配、模式匮乏、安全风险等问题,制约着数据资源的配置效率,亟待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滨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的定义,强调了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原则,规范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流程和规则。这一管理办法不仅为滨州市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政策依据,还为市场提供了透明、可操作的指引。
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是指由市、县人民政府委托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按程序依法授权运营单位开展数据资源加工使用、产品开发等活动。通过对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滨州市旨在推动数据价值流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正如《办法》所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统筹规划、稳慎有序、安全可控的原则”,这一原则确保了在充分释放数据红利的同时,维护数据安全,避免滥用。
通过出台《滨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滨州市不仅展现了对公共数据管理的高度重视,也为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办法》的实施,滨州市的数据要素市场将日益成熟,公共数据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的重要力量。而通过安全、合规的授权运营,滨州市将继续探索数据资源的无限可能,推动全市走向数字经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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