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往届复查合格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名单的通报》,惠民经济开发区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惠民经济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双招双引”、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等中心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任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把文明单位创建贯穿于全区各项工作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各项建设和发展目标,一心一意谋发展,凝心聚力争先行,把握机遇、破解难题,全面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惠民经济开发区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同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严格标准,持续提升机关文明。狠抓节能环保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等文明机关创建和管理工作,相继获评“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市级园林式单位”、“惠民县健康促进示范单位”;丰富文明创建载体,贯彻文明理念。充分利用企业帮包、项目帮包、职工培训等多个载体,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狠抓文明宣传、加强文化建设、倡导文明新风;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将精神文明建设与项目建设、“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下一步,惠民经济开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创建活动与推动中心工作、转变作风、提高业务水平结合起来,科学统筹规划、深入扎实推进,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