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惠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被告人林某某,你在庭前表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本院已经向你送达了适用速裁程序决定书、适用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现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 3月13日下午,惠民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5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平均每起案件审理时间不到10分钟。所有被告人在宣判后均服从判决、无一上诉,这是惠民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轻刑快审”模式的实践缩影。 刑事速裁程序——宽严相济,繁简分流 近年来,惠民县法院积极推进刑事审判提质增效改革,在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设置专门的刑事速裁团队,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2022年以来,该院审结刑事案件414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05件,速裁程序适用率25%,速裁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100%,审判质效得以大幅提高。 文首提到的林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正是一起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典型案例。被告人林某某因妻子怀孕出现紧急情况需就医而酒后驾车,与停靠在道路上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事故。 案发后,林某某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惠民县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整个审理过程秩序井然,缩短了流程性工作所需时间,有效减轻被告人诉累,提速又提质。 “刑拘直诉”机制——简案快办,提速增效 针对危险驾驶占刑事犯罪比例超过30%、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9%的现实情况,刑事速裁程序亟需再次提速,为疑难复杂案件审理腾出时间和精力。 2022年,惠民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若干意见》,打造出危险驾驶轻刑案件协同办理新模式。 2022年,全市法院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刑事案件9件,其中惠民县法院办理5件,有效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保证正常审限内尽快结案。 赵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赵某某表示认罪认罚。惠民县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与检察、公安机关共同协商,决定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审理。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直接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次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 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这一机制推动认罪认罚案件侦查、批捕、起诉等诉讼程序的无缝对接,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实现了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