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出该县首张不定时工作制批复。不定时工作制,即每日无固定工作时数的工时制度,是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时,针对特定职工所采用的一种灵活工作模式。此次批复,标志着博兴县在助力企业灵活用工,保障员工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此次获批的企业是山东万事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作为博兴县金属制品业的龙头企业,其因公司中销售人员岗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工作,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对销售岗位7名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了解到企业诉求后,积极联系市审批局以及周边县区相关审批科室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并联合该县人社部门多次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材料指导服务。为帮助企业尽快完成审批手续,该局为其开辟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答疑、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提供从流程讲解、材料申报到职工大会、岗位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避免后期整改带来麻烦耽误审批进度。该业务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前后仅用了3个工作日,就为企业核发了批复。
企业在获得不定时工作制批复后,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当工作任务较多时,员工可以增加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当工作任务较少时,员工可以减少工作时间,避免低效的等待时间。企业也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控制人力物力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循环,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下一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也将协同人社部门加强对不定时工作制企业的监管和指导,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用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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