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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高风险区进行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00:51:11   626637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零时起,解除邹平市高新街道东方明珠小区27号楼、高新街道七里小区31号楼、黛溪街道十里铺村高风险区管理,调整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李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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