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由市司法局申报的《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获批地方标准。
《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3项地方标准,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细化标准,明确要求,强化指导,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实操能力,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公示规范》重在细化执法信息公示标准,要求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和音像等方式,对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使执法者不超越权力边界,守住法律底线。
下一步,滨州市司法局将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地方标准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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