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驾照、不用上牌,价格便宜又能遮风挡雨,甚至可以多人乘坐,这些优势让低速电动车颇受欢迎。不过,巨大的安全隐患让低速电动车成为“马路杀手”。
一方面,低速电动车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一些劣质低速电动车流入大街小巷,造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大量低速电动车随意穿行、违规占道、闯红灯、乱停放、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对交通秩序管理造成较大冲击。因此,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势在必行。
推动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问题治理,应因地制宜出台相应政策,做到有章可循。近日,《滨州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治理提出一系列整治办法。办法中,规定了生产标准、限行条件等,对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限制通行。许多人看到这里,可能会质疑,为何要限制此类车出行?老百姓买的车说不让骑就不让骑了?其实,不达标的电车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比如,车体和电池本质安全不过关,更有的人会擅自改装电池,试想,这样一辆极具安全隐患的电车在车流中穿行,会不会大幅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概率?答案是肯定的。并且,相关部门还为已有车辆留出过渡期,由此倒逼淘汰不达标电动车,治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化”问题,这从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推动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问题治理,要从产销购用上协同发力,规范市场交易。在产销环节,相关部门要对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严格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坚决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销售行为;在购用环节,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及使用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危害,引导人们合理选择、使用交通工具。
推动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问题治理,要严格查处交通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上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多次告诫无效的低速电动车,及时依法惩处。同时,利用好各类宣传平台,告知市民低速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风险,打消侥幸心理,倡导市民从自身做起,改掉坏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低速电动汽车行业乱象的整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只有做到循序渐进、依法依规推进低速电动车管理使用,在进行治理中倾听多方声音,对政策办法中的疑惑予以及时回应,才能寻求治理的最佳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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