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滨州市“2024春节山东乡村文化旅游节”宣推工作,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拟联合举办滨州市“2024春节山东乡村文化旅游节”短视频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选优秀短视频作品,“以赛促宣、以宣促干”,凝聚全市上下坚定“品质之求、精明之路、担当之行”,推动我市文旅产业发展,让正能量澎湃大流量,为品质滨州建设发出宣传更强音。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以春节这个最具代表性的传统节日为契机,以“家家挂红灯,户户贴春联,村村有好戏——回村过大年”为主题,以民俗文化展示体验为重点,要求参赛选手围绕此类话题,深入挖掘呈现滨州当地乡村文化特色的作品,充分展现新时代农村崭新风貌,唱响喜庆祥和、昂扬向上的主旋律,全面展示滨州形象、讲好滨州故事,增强滨州市“2024春节山东乡村文化旅游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让滨州乡村文化持续“走红”春节档。
参赛选手应开拓宣传思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宣传角度:
1.充分宣传滨州推进文化“两创”的创新路径,展示特色民俗文化,让人们记住年味乡愁、厚植文化情怀;
2.充分宣传滨州特色“好品”,引导群众“过年就买滨州货”的消费观,激发节日期间消费潜能;
3.充分宣传滨州乡村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乡韵浓起来的变化,及当地有特色的旅游线路,吸引游客来滨赶大集、过大年;
4.充分宣传滨州各地举办的民俗、文艺、文化活动,在好吃、好看、好玩的热闹场景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二、大赛时间
2024年1月25日—3月12日
三、参赛范围
可以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与比赛,参赛范围包括:市直和各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区融媒体中心,省内外各新闻媒体单位,及全国广大短视频爱好者。
参赛作品须通过官方媒体平台正式发布,官方媒体平台包括: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官方新媒体平台、各县区融媒体中心官方新媒体平台,以及省内外官方新媒体平台。
四、作品格式及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内容须积极向上,体现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植入广告,不能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短视频须加挂“2024春节山东乡村文化旅游节”标题,并根据宣传内容设置“家家挂红灯”“户户贴春联”“村村有好戏”“来山东过大年”等字样。
2.参赛作品格式可采用mp4、flv、mov等视频标准格式;时长在3分钟以内,以1至2分钟为宜;分辨率不得小于720×576。参赛选手需将参赛作品原视频及媒体平台发布的链接于3月12日前报送至邮箱2361984683@qq.com,并备注联系人、手机号、通讯地址,邮件主题格式为“短视频大赛参评:标题”。注:提交参赛作品时请一同提交滨州市“2024春节山东乡村文化旅游节”短视频大赛参赛推荐表,详见附件。
3.咨询电话:13906499961 17852951528
五、奖励办法
参评作品每天填写推荐表发至指定邮箱2361984683@qq.com,综合考虑点击量、点赞量、转发量等量化指标,依据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认可度作出评奖,评选出每日前2名、每周前3名。大赛设立评委会,活动结束组织评委评选出“十佳短视频”。大赛结束后统一发放奖励。
1.每日传播综合指标前2名的短视频:各奖励200元;如果被上级重点采用推介,奖励1000元。
2.每周传播综合指标前3名的短视频:各奖励500元。
3.作品征集结束后,大赛组委会集中组织专家评选“滨州市‘2024春节山东乡村文化旅游节’十佳短视频”,设定奖项为特等奖1个,奖励5000元;一等奖10个,各奖励2000元;二等奖10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10个,各奖励500元。
六、其他要求
参赛短视频作品须为原创首发,同一视频不得重复参赛,评审过程中若发现有侵犯著作权、重复参赛等行为,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使用权并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凡参加者视为接受本项约定。
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4年1月24日
附件:滨州市“2024春节山东乡村文化旅游节”短视频大赛参赛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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