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滨州法院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契机,积极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风貌,全面推动法院工作干出高境界、高标准、高品质,实现高水平、高效益、高效率。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纾解中小微企业难题、助力平安发展的要求以及市委提出的“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工作理念,全市法院努力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灵活适用强制执行法律、政策,依法公正、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自五月起开展了涉中小微企业集中执行行动。 滨城区法院: 高效执行,助企业渡难关 
6月11日,滨城区法院再次开展涉中小微企业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5名、警车5辆,拘传2人,执结案件6件。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任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4400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电话中被执行人态度良好并约定时间到庭履行义务,但到约定时间时被执行人却杳无音讯。 随后再联系,被执行人多次拒不到庭履行义务。本次集中执行中,将被执行人被拘传到法院,经过法官进一步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缴纳案款。 
申请人司某某与被执行人范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前期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仍拒不到庭,本次行动中成功将其拘传。 
申请人某餐饮店与被执行人某水果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香蕉质量问题造成申请人损失,法院判决水果行支付餐饮店损失1万元。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联系某水果行负责人,但被执行人均拒不到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执行法官再次明理释法,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当场过付案款1万元。 
申请人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魏某某侵权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方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执行过程中到被执行人经营场开展执行,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当庭交付车辆。 
滨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与滨城区某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居委会偿还电器公司欠款295余万元及利息。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到庭称居委会有自己的实际困难,其所有资金为街道办事处代管,且现有的居委会集体收入尚不足以支付全部执行款。而作为申请人的电器公司也多次找执行干警反映企业面临的困境,特别是由于受疫情影响,资金压力巨大,经营陷于停滞,已无法正常运转,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将案款执行到位。 了解到双方的实际处境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相关办事处进行协调,经反复协商,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本息37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20余万元利息,该案顺利执结。 邹平市法院: 制定预案,精准执行 
6月11日,凌晨4点,邹平法院22名执行干警放弃周六休息时间分乘6辆警车奔赴执行现场。在行动前,执行干警们详细制定预案,明确重点,精准执行。 
针对长期外出故意躲避执行的拒执人,干警们积极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告知其家属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通过家属劝说尽快履行义务。 
针对被执行人在家且案件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尽力做到现场和解和兑付,全力提高执行效率。 
针对故意推脱、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拘传措施。 
过明理释法,被拘传执行人当场缴纳案款46000元。 本次执行行动执行结案21件,拘传11人,执行到位35.8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