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首部正式法律是哪部,谁知道请举手

发布时间:2017-08-23 22:28:10   38444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正式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规定了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娴制度。第二条,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这是对旧中国社会盛行的包办婚姻和涉婚姻自主的旧制度的彻底否定。

中共惠民地委成立后,立即领导全区开展了宣传、贯彻《婚姻法》的群众运动。各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妇联、法院、民政等9个部门组成的贯彻《婚姻法》筹委会。筹委会注意收集正反两方面实例,配合《婚姻法》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和教育。


妇女干部宣传《婚姻法》


各县还组织群众白编白演了贴近生活、宣传婚姻自由的小戏和各种文艺节目。当时,在全国广为传扬的戏剧《小二黑结婚》的故事,被列为重要宣传内容。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对买卖婚姻、强迫包办、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等陈规陋习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的婚姻观念开始转变,男女权利平等、婚姻自由等新的道德观念在人们心中很快树立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全区妇女在人权解放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提高。

妇女缠足是封建社会留下的遗毒。1951年9月12日,惠民专区专署转发了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并要求各级政府作出严格禁止妇女缠足和已缠足妇女放足的计划,鼓励妇女追求权利平等,积极参加生产。各县政府接到命令后,结合《婚姻法的宣传,组织专人深入农村,在村干部配合下召开村民大会,宣读省政府《命令》,讲明缠足是封建腐朽、虐待妇女的陈规陋习,必须彻底取缔。这一措施的实施,使缠足这一虐待中国妇女几千年的封建陋习,从此戛然而止。

此后,妇女的地位得到相应提高,男女婚姻自由、权利平等、一夫一妻的新民主主义婚娴制度逐步成为现实,这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家庭生活的一个伟大变革。



(选自《中国共产党滨州画史》)


责任编辑:王光磊

网友评论

13011798622 2017-09-02

步成为现实,这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家庭生活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