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法人和社会组织的“身份证”,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博兴县委编办持续规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业务,严格依据机构编制批文,摸清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情况,对新组建、合并、撤销、加挂牌子的机关事业单位澄清底数,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与此同时,认真比对单位名称、机构性质、当前状态和赋码机关等信息,确保证书刊载信息与实际一致,拒绝重复赋码、一码多赋或标识码不唯一等问题,夯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下一步,该办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管、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规范有序、信息互通、权责明确的联合登记监管工作机制,杜绝出现新增重错码,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零差错,持续助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为“信用博兴”贡献机构编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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